中新网广州3月2日电 (记者 王华)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冯兴亚今年计划向全国人大提交7项建议,分别聚焦汽车行业和国计民生热…
新的春天,新的征程!
全国两会即将举行,新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冯兴亚,携7项建议赴京参会,引发汽车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广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冯兴亚
在7条建议之中,其中前5条与汽车业当下走势与前瞻发展休戚相关。在一定程度上,这也侧面体现出汽车业转型关键期的“广汽方案”“广汽路径”。
这其中,既有他站在行业高度,对汽车业新四化的高屋建瓴洞察;也有贴近消费层面,务实促进汽车消费的“接地气”建议。
在功夫汽车看来,既务实又前瞻,两种独特气质兼备,让冯兴亚的“两会”建议,切中肯綮,“含金量”十足;更令这位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上备受期待。
高屋建瓴:
多线并举
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兴起,芯片已成为汽车产业竞争和产业生态创新重构的核心。近两年,芯片产业的整体短缺情况有所缓解,但算力和稳定性高的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仍较低。
为此,冯兴亚建议,要大力提高国产芯片的应用率:
一是从政策层面加快引导产业转型,推动“卡脖子”及高端芯片的研发及应用,并加大政策刺激力度,在芯片的研发端、应用端以及汽车消费端等多方面研究和出台针对国产芯片全产业链条的鼓励措施;
二是加速完善汽车芯片的配套措施,健全汽车芯片应用保障机制、完善细分领域技术规范和测试标准。通过提升国产芯片应用率,推动我国汽车芯片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埃安与地平线正基于包括征程5在内的全系列征程芯片探讨合作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的快速迭代及产业发展,发展智能驾驶汽车包括自动驾驶汽车对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现阶段,我国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缺乏具体法律法规的支持与规范,且我国各地方出台的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试点规定各自为政,使得自动驾驶汽车难以商业化落地实施。
因此,冯兴亚建议,将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纳入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并尽快成立专项立法工作组,探索制定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专项法律。在法律层面肯定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性地位,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运营的特殊规则,优先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情形下的各类主体责任问题。
广汽自研L4自动驾驶汽车Robotaxi
而智能驾驶汽车商业化运用需要足够的数据积累和场景训练,但现阶段,智能驾驶汽车数据采集存在障碍,算法升级迭代受阻,目前针对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场景的测试运用政策鲜有明确,影响后期产品应用可靠性验证及准入试点。
由此,冯兴亚建议:
一是国家对智能驾驶汽车需要收集的场景及地理数据的权限进行适度放开,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普通场景数据允许车企在合规范围内自行收集,国家可以加强相应监管。
二是统筹各地尽快放开高速路、快速路测试场景,支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并匹配智能驾驶道路测试需要,完善道路测试过程中管理配套要素的建设。
如祺出行全开放Robotaxi运营监管平台
2
接地气:
国补向需求侧转型
换电车型免征电池部分购置税
经历了三年新冠疫情的冲击,全力推动经济复苏是国家当下的第一要务。 进入2023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整体疲软,补贴及减税政策大面积退坡,消费者对大宗商品的消费欲望尚未恢复。
我国汽车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循环消费拉动不足,市场潜力有待激发。
因此,冯兴亚的建议,国补政策向需求侧战略转型,对新能源汽车消费实施持续补贴、直接将优惠补贴给消费者,并延续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同时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并加快推动二手车市场走向成熟,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促进汽车循环流通。
广汽埃安Hyper GT
即将上市的广汽传祺 GS3·影速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但“补电难”的短板始终难以缓解。这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增长埋下了隐患。
换电模式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补能模式之一,具备非常明显的优势。但目前我国的换电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规划布局整体落后,换电车型研发投入较少,换电站建设成本高,电池标准规格不一,资源共享缺乏基础等问题尚待解决。
为此冯兴亚建议,加快全国换电模式推广的整体布局,研究出台各类对换电模式支持的扶持政策,扶持奖励汽车企业推出换电车型、加大车电分离政策鼓励,在国家取消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后,针对换电车型免征电池部分的购置税。同时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或行业协会加速统一电池标准,并同步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试点,在电池规格与换电站标准上统一先行先试,推动汽车电池全面标准化快速落地。
3
功夫拍案
作为一位资深汽车人,冯兴亚的建议可以说是高屋建瓴又务实可行,切中肯綮。
这种“大格局”和“接地气”的特质,也充分展现了广汽集团“龙头”车企的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
蓝图绘就风正劲,奋楫扬帆启新程。
站在“十四五”规划的中坚之年,可以预计的是,“广汽力量”“广汽方案”将为中国汽车业乃至全球汽车业转型,注入新活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这也正是冯兴亚作为汽车界新晋全国人大代表,备受注目的原因。
2023全国两会冯兴亚代表人大建议摘要
1、《关于提振汽车消费、带动后疫情时代国民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建议》
进入2023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整体疲软,补贴及减税政策大面积退坡,消费者对大宗商品的消费欲望尚未恢复。我国汽车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循环消费拉动不足,市场潜力有待激发。因此我建议,国补政策向需求侧战略转型,对新能源汽车消费实施持续补贴、直接将优惠补贴给消费者,并延续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同时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并加快推动二手车市场走向成熟,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促进汽车循环流通。
2、《关于提升国产芯片应用率、推动我国汽车芯片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近两年,芯片产业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整体短缺情况有所缓解,但算力和稳定性高的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仍较低,芯片产业链发展结构失衡,国产化应用体量不足、拉动效应不高,国产芯片的整体配套保障仍有待提升,标准体系仍需完善。所以我建议,要大力提高国产芯片的应用率,一是从政策层面加快引导产业转型,推动“卡脖子”及高端芯片的研发及应用,并加大政策刺激力度,在芯片的研发端、应用端以及汽车消费端等多方面研究和出台针对国产芯片全产业链条的鼓励措施;二是加速完善汽车芯片的配套措施,健全汽车芯片应用保障机制、完善细分领域技术规范和测试标准。
3、《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推广、加速汽车行业转型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但受充电桩缺口大、充电时间长等因素影响,“补电难”的短板始终难以得到有效缓解,这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增长埋下了隐患。换电模式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补能模式之一,具备非常明显的优势。但目前我国的换电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规划布局整体落后,换电车型研发投入较少,换电站建设成本高,电池标准规格不一,资源共享缺乏基础等问题尚待解决,因此我建议,加快全国换电模式推广的整体布局,研究出台各类对换电模式支持的扶持政策,扶持奖励汽车企业推出换电车型、加大车电分离政策鼓励,在国家取消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后,针对换电车型免征电池部分的购置税。同时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或行业协会加速统一电池标准,并同步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试点,在电池规格与换电站标准上统一先行先试,推动汽车电池全面标准化快速落地。
4、《关于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统一立法的建议》
自动驾驶汽车凭借其在便捷、安全、高效、低碳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未来汽车产业演进的必然形态,牵动着整个汽车产业技术升级转型。现阶段,我国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缺乏具体法律法规的支持与规范,且我国各地方出台的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试点规定各自为政,使得自动驾驶汽车难以商业化落地实施。因此,我建议将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纳入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并尽快成立专项立法工作组,探索制定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专项法律。在法律层面肯定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性地位,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运营的特殊规则,优先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情形下的各类主体责任问题,为当下智能网联汽车企业的商业实践提供可预期的行为指导。通过立法探索和制度建设,助力我国汽车产业在全球信息化、智能化浪潮中抢占先机。
5、《关于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的建议》
发展智能驾驶汽车对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智能驾驶汽车商业化运用需要足够的数据积累和场景训练,但现阶段,智能驾驶汽车数据采集存在障碍,算法升级迭代受阻,目前针对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场景的测试运用政策鲜有明确,影响后期产品应用可靠性验证及准入试点。由此,我建议,一是国家对智能驾驶汽车需要收集的场景及地理数据的权限进行适度放开,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普通场景数据允许车企在合规范围内自行收集,国家可以加强相应监管。二是统筹各地尽快放开高速路、快速路测试场景,支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并匹配智能驾驶道路测试需要,完善道路测试过程中管理配套要素的建设。
6、《关于支持在广州南沙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的建议》
《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开展中外律所联营试点有助于南沙片区聚集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南沙方案》快速落地。目前广州南沙尚未被纳入全国涉外法律服务试点规划,尚无法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亟需国家支持。因此我建议支持南沙纳入全国涉外法律服务改革试点规划,出台推动南沙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以及支持把南沙本地律师事务所的行政事权下放至南沙区,支持广东省司法厅修订《关于省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南沙中外律所联营试点配套政策改革创新。
7、《关于加快推进广州至河源高速铁路项目规划建设的建议》
广河高铁是联通粤港澳大湾区与长江经济带、海西经济区的通道构成,将对沿线区域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意义。广河高铁虽已纳入国家层面规划,但尚未纳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等铁路专项规划,本项目的整体建设进程滞后,也会影响沿线区域高质量发展步伐。建议国家进一步支持广东省实施交通强国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力度,通过《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修编或《“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的中期调整等方式将广河高铁项目纳入铁路专项规划,并列为近期建设项目,以推动项目在“十四五”时期动工建设和早日建成,使开发和开放成果惠及更大区域范围,促进沿线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